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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闻]拥有强势的权力的航空公司必然是“冷血”的

楼主  [新闻]拥有强势的权力的航空公司必然是“冷血”的   2006-02-14 10:43:11.0

新闻地址:http://news.carnoc.com/list/63/63795.html
相关专题:民航公益   法律法规   

  噩梦般的车祸不仅创伤了14岁花季少女的心灵,更让她的身体落下终生残疾,使她不得不在医院的病房里度过2006年的春节和元宵节。小晴及其亲属至今无法驱散的阴霾始终还在心头:“如果没有飞机拒载的波折,可能孩子的伤会得到更及时的治疗”。(《西部商报》2月13日)

  当时的情景是,小晴家长已经购买好了飞机票,但机长以小晴伤口没有愈合非常严重,购票人在购票时隐瞒了病情为由,拒绝小晴和她父亲登机,即使小晴家长无奈地当众跪下也无济于事,致使小晴延误治疗,右腿被迫截肢。

  事实是否如航空公司说的那样,他们到底有无理由呢?乘客购买了票,就与航空公司形成合同关系,航空公司就有运送乘客的义务。小晴的家长在购票时已经说明了事情的特殊性和紧迫性,航空公司方面以乘客隐瞒了病情为由拒绝登机是没有道理的;而且按照航空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危及病人生命安全的,机场和航空公司才有权拒绝登机,而这名女孩要去接肢,并无生命危险。所以,航空公司和机场要负违约责任。可以说,航空公司方面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在我看来,航空公司淡漠人情、无视法律的现象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因为,拥有强势的权力的一方必然是“冷血”的。

  我们不会忘记,2000年发生的几件类似的事情。2000年7月16日晨,四川威远县,一位即将临盆的孕妇在丈夫陪同下乘面包车向医院疾驶途中,交管所四名执法人员以查“黑车”为由,拒不放行,延误抢救时间,导致孕妇死亡;8月22日上午,沈阳法库县,一位乘“板的”的临产孕妇在距镇医院仅5分钟路程时被交警拦住,以此为迎宾道,县里规定不许“板的”过为由,命令绕行,25分钟后,绕行至医院的孕妇将婴儿产于医院门口,婴儿夭折,产妇因大出血送入医院急救。

  航空公司为什么敢于拒绝病人上机,是因为航空公司对乘客拥有强势地位,航空公司可以对乘客说一不二。航空公司在市场中相对于乘客一方,其市场地位是垄断的,其在与乘客一方的交易中是规则的制定者,其相对于单个乘客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与进行各方面运作的更强能量。并且,面对航空公司这种市场形成的强势地位,法律和行政司法机关却仍然是为其强势地位推波助澜。现行的《航空法》主要还是在于维护航空公司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讲还是部门立法的产物;行政、司法机关在实际的执法、司法活动中也更多是袒护航空公司方面,误点不予赔偿或仅给予象征性赔偿之类案例一再发生,最终形成“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马太效应”。交管所、交警为什么敢于拒绝孕妇通行,同样是因为他们行使了强势的公权力,这种公权力的行使很少受到群众的有效监督,并且滥用公权力的代价并不高。

  因此,仅仅是呼吁航空公司要遵守法律、关注人情,别再干“冷血”行为是无济于事的。要让航空公司的血热起来,关键就是要改变航空公司的过于强势的地位,相对增强作为弱者乘客的博弈能力,这就要求在立法上要对法律进行修改,使乘客的利益能更多地得到维护,能有更大的话语权,也要求在航空领域引入更有效的竞争机制,让乘客有更多的挑选空间;在行政执法与司法上,也要更多地维护乘客的利益,要让事后的巨额赔偿让航空公司更多地关注乘客的利益诉求。同样,对于一切强势的公权力,也需要进行平衡、制约,对于滥用权力的行政机关,就必须引进行新的用人管理机制,让群众来决定他们的升降,并且对他们的执法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如此,强力者的心才可能会渐渐热起来。
2楼  Re:[新闻]拥有强势的权力的航空公司必然是“冷血”的   2006-02-14 10:43:11.0
如果小晴的家长在购票时已经说明了事情的特殊性和紧迫性,而航空公司仍然卖了票,航空公司当然要对拒载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小晴的家长在购票时未说明,而是在办理值机手续时才说明,那么航空公司根据情况拒绝运输,不仅不是违约,更是对病人的负责。毕竟高空运输环境与地面是不一样的。
另外“按照航空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危及病人生命安全的,机场和航空公司才有权拒绝登机”的说法不知出处何在,民航总局客规规定“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航空公司的运输总条件也有类似规定。
小睛截肢当然是很不幸的事件,但如果不分青红皂白板子就打在航空公司一方,也不是一个理性的媒体所应有的行为,更别提对整个行业及至整个涉及到民航的立法、司法、执法的偏颇之见。
3楼  Re:[新闻]拥有强势的权力的航空公司必然是“冷血”的   2006-02-14 12:44:08.0
无端的指责和偏见,无益于任何事情的合理解决。
病人能否乘机,在民航法和各个航空公司的运行手册上都有解释,而不仅仅是简单的当班机长说了,算的了数的。
在实际运行中,这类事情机长掌握的底线,至少是有合乎资质的医师,开具的可以安全乘机的证明。只有拿到了这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公司才敢让病人乘机啊!我想当时的情况,可能是没有任何医师敢给她出这个证明。如果她有这个证明,我认为任何公司的任何机长都不敢拒绝她乘机。
作为媒体记者,你们的作用是向公众揭露真相。而不是为了创造新闻而发布新闻,如果这件事情因为女孩上飞机而引起更为严重的后果,那你们又将如何报道这件事情呢?
4楼  Re:[新闻]拥有强势的权力的航空公司必然是“冷血”的   2006-02-14 13:18:41.0
现在航空公司有多难知道吗?什么延误不予赔偿,有很多延误情况不是航空公司的责任, 比如天气,流量等等也要航空公司赔偿,一些低素质的旅客在机场闹事,罢机,就没有人管他们。航空公司的高成本高投入高风险的,不等于一般的运输工具。有些记者根本不了解情况,只知道胡编,误导读者。
5楼  Re:[新闻]拥有强势的权力的航空公司必然是“冷血”的   2006-02-14 13:27:16.0
现在航空公司有多难知道吗?什么延误不予赔偿,有很多延误情况不是航空公司的责任, 比如天气,流量等等也要航空公司赔偿,一些低素质的旅客在机场闹事,罢机,就没有人管他们。航空公司的高成本高投入高风险的,不等于一般的运输工具。有些记者根本不了解情况,只知道胡编,误导读者。
6楼  Re:[新闻]拥有强势的权力的航空公司必然是“冷血”的   2006-02-14 13:53:32.0
根据“CCAR-271第十章 第三十四条 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航空公司是没有责任的,记者又失公允。严重误导读者,有损职业道德。
7楼  Re:[新闻]拥有强势的权力的航空公司必然是“冷血”的   2006-02-14 13:54:01.0
根据“CCAR-271第十章 第三十四条 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航空公司是没有责任的,记者又失公允。严重误导读者,有损职业道德。
8楼  Re:[新闻]拥有强势的权力的航空公司必然是“冷血”的   2006-02-14 13:56:29.0
根据“CCAR-271第十章 第三十四条 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航空公司是没有责任的,记者又失公允。严重误导读者,有损职业道德。
9楼  Re:[新闻]拥有强势的权力的航空公司必然是“冷血”的   2006-02-23 10:57:29.0
真实TMD的弱智的评论的,什么黑车,不要老是把坐火车和飞机的事情和飞机相比,是一个人的安全重要还是30名旅客的安全重要,一点常识都没有,不要以为你买了机票就可以上飞机一,得符合规定,同情弱者的时候想想你们的评论有没有经过大脑???
10楼  Re:Re:[新闻]拥有强势的权力的航空公司必然是“冷血”的   2006-02-23 15:43:23.0
下面引用由 Excel 2006-02-23 10:57:29 发表的内容:
真实TMD的弱智的评论的,什么黑车,不要老是把坐火车和飞机的事情和飞机相比,是一个人的安全重要还是30名旅客的安全重要,一点常识都没有,不要以为你买了机票就可以上飞机一,得符合规定,同情弱者的时候想想你们的评论有没有经过大脑???


     相信航空公司的业内人士都是一些不弱智的,可是俺依然难以理解,一个小女孩怎么就影响30多人的安全了?有些人无非是拿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通道说事情,严重鄙视一下,如果你真为小女孩着想,你完全可以把她安排在一个不影响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不知道是不是海航的这飞机太先进了,到处都是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所以小女孩无法安置?飞机上连一个不影响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都没有?如果有些人担心小女孩在空中病情会出现意外,这可以理解,但是,她并不会影响其余30多人的安全!30多座的飞机的确是小飞机,你完全可以把它想成一个1-2布局的汽车,30多座的车不小了吧,把一个人安置到不碍事的地方就那么难???

    顺便说一下,规章制度是做什么用的,不是为了保障安全用的,是为了开脱自己的责任时候用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多次的乘飞机经验中,多次坐在安全出口的位置,几乎从来没有空乘过来问你是否适合坐在安全出口的位置,以及是否了解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时要做什么?要不怎么我们会不止一次看到新闻说有人为了好奇动安全出口。在这一次拒载小女孩的事件中,为了更多人的安全成了最堂皇的理由,暂且不说小女孩上了飞机是否就一定影响安全,好佩服啊。

    也请某些不同情弱者的人发表评论的时候先想想自己的评论是否经过了大脑!!!

11楼  Re:Re:[新闻]拥有强势的权力的航空公司必然是“冷血”的   2006-02-23 15:55:48.0
下面引用由 taowei 2006-02-14 13:56:29 发表的内容:
根据“CCAR-271第十章 第三十四条 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航空公司是没有责任的,记者又失公允。严重误导读者,有损职业道德。

    要是什么都僵硬地按照规定来做,那还要人道主义做什么?人道主义就是要在别人危难的时候适当地突破某些规定,当然人道主义的前提是不造成更大的人道主义灾难。反观海航拒载事件,有些人想当然地就认为小女孩上飞机就一定影响其余乘客的安全(事情真的是这样吗?),兄弟,如果你们是经过努力发现确实是这样而无奈拒绝,俺可以理解。可你们几乎不假思索就形成看法并拒绝了,俺就只能佩服你们业务熟练、水平实在高,一件关系他人命运的事情就这么简单。真不知道这样事情要是搁在你们自己的亲属身上,你还会如此自信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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